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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新修订《股票上市规则》 新增主动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来源:转载自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10-20

  10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修订后的《上市规则》于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充分尊重并保护市场主体基于其意思自治作出的退市决定,为建立更顺畅的“能上能下”退市机制提供了基础和空间;二是新增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将投资者和市场反映最强烈的欺诈发行和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严重违规事件,纳入强制退市情形,并明确了相应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要求。
  为了防止涉嫌重大违法公司的相关主体在被立案稽查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逃避依法应承担的违法违规责任,新《上市规则》中新增关于限制涉嫌重大违法公司的相关主体减持股份行为的规定。新《上市规则》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在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后,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之前,应当遵守公开承诺,暂停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就此明确了具体实施程序,以确保相关责任主体在需承担责任时有相应的财产可供补偿受害的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主线贯穿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