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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完善金融规划政策体系打造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核心竞争力

来源:转载自广州金融 发布时间:2014-08-11

政策代表着方法和机遇,是发展的路径、依据、保障和支撑。在推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广州市金融办注重政策先行,政策支撑,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目前,广州市已初步形成了集市委决定、市政府规划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于一体,涵盖市场、平台、机构、人才、环境、监管、服务等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特色鲜明的金融规划与政策体系,政策的高端引领、精准引导、重点扶持、有效监管、高效服务的功能和作用日益显现,已成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一、抓好顶层设计,制订纲领性的综合政策
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作为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抓好“顶层设计”。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制订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这是全国大中城市中首个以党委“决定”形式出台的金融政策,明确了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1348”战略(即实现“1”个奋斗目标,建设“3”大市场交易平台,打造“4”大金融功能区,实施“8”大金融工程),提出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以上,基本建成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的区域金融中心,是指导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将政府对金融业的扶持奖励的范围扩大至金融和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金融配套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在资本市场融资、开展金融创新等活动,几乎达到了“应奖尽奖”,对机构落户的奖励最高达到了2500万元,是目前国内覆盖面最广、扶持力度最大的金融政策之一。
二、紧盯目标任务,制订中长期规划发展政策
产业发展,规划先行。围绕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等,《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了“现代化、多样化、差异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设区域金融管理营运中心、银行保险中心、金融教育资讯中心、支付结算中心、财富管理中心、股权投资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等“八大中心”的产业规划目标任务,增创发展新优势,补齐短板做大做强。
三、发挥市场功能,制订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系列政策
市场是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主战场之一。近年来,广州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关于推进广州本外币兑换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有效推动各类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出台了《关于促进广州股权投资市场规范发展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最高 1500 万元的落户奖励,吸引了一大批优质的股权投资机构前来广州投资,为广州科技金融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3年来广州的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增长了3倍,管理资金规模激增10倍。在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的工作和服务的流程,使“有法可依”成为最大的“绿色通道”。
四、围绕平台做大做强,制订支持平台建设发展专项政策
平台是广州金融发展的短板。近年来广州高度重视金融平台构建工作,《关于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和金融机构在广州国际金融城建设自用办公用房若干规定》给予金融机构在金融城购地建房1000元/平方米的补贴;《关于促进广州民间金融街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进驻金融街的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租赁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关于支持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连续3年从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500万元,支持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发展。金融街、金融城、股权交易中心等金融功能区和市场交易平台已成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金字招牌。
五、注重法制和文化建设,制订优化金融环境相关政策
《广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从完善金融的政策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监管环境、服务环境的角度提出了22项具体措施,出台实施后成效显著,《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政策相继出台,信用体系建设启动并推进,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金融审判庭。《广州市金融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实施以来,累计认定金融总部企业31家,资金奖励超过6300万元;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金羊奖”下设金融创新奖、金融研究成果奖、金融图书奖三大奖项,总奖金超过了10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达到100万元。
六、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制订监管服务专项政策
坚持一手抓创新发展,一手抓风险防控,充分采用政策手段,靠前规范机构的业务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的规范管理,严格防控金融风险。通过制定科学严密的监管办法,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在实现蓬勃发展的同时,牢牢守住不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于小额再贷款公司、资金互助合作社等具有创新意义的新型金融组织,则通过制定试行办法及工作指引“双管齐下”的方式,既促其大胆创新、加快发展,又令其规范、稳健、可持续发展。
七、抢抓核心金融资源,制订出台人才激励政策
高层次金融人才是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核心资源。为从根本上扭转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短缺的局面,《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兼顾存量的“永久牌”人才和增量的“飞鸽牌”人才,对现有的和新引进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均给予政策扶持,对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分别给予高达10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对现有的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则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是全国为数不多的覆盖面较广、扶持力度较大的金融人才专项政策。
随着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州还将继续加大政策创新的力度,包括争取国家出台支持南沙新区金融创新发展政策,争取省政府出台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尽快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打造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政策与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