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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要求规范金融系统信息报送管理工作

来源:珠江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3-11-21
2013年11月14日下午,广州市金融办周建军主任、聂林坤副主任在市金融办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部署做好市金融办系统相关单位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市金融办政策法规处、民间金融街管委会、股权交易中心、金交会投资管理公司、金融业协会、股权投资行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周建军主任就规范市金融办系统相关单位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发表了意见。他指出:
首先,信息简报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单位成立以来,都非常重视信息简报的编辑和报送。简报起到了传达信息、沟通桥梁的作用,使得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能及时地了解情况,有关领导对此也很重视,给予了肯定。
但是,信息简报报送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简报不分对象地给上级领导和部门报送;有的简报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进行报道;有的简报还存在一些错误信息和不当用语,等等。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求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市政府办公厅今年5月就发布了通知,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文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市金融办也认真地研究了信息报送管理工作。为规范市金融办系统相关单位的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明确相关要求如下:
(1)各单位及未来成立的金融类单位的信息,只报送给分管金融的市领导、市金融办以及会员单位或向下服务的单位。
(2)凡是往更上一级领导和部门报送信息,统一归口到市金融办,经对口处室和分管领导把关,再统一以市金融办的《广州金融》简报报送。
(3)各单位如有重要工作信息和需要上级了解的新情况,可以一事一报先报到市金融办,由办里往上级领导和部门报送;同时健全信息报送的内部运行机制,使得需要及时上报的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上报。
(4)希望各单位继续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审批把关,建立完善信息报送队伍,做好信息编写和报送工作。
聂林坤副主任进一步阐明了市金融办加强信息报送规范管理的意义和要求,指出办里的指导思想是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原则下促使各单位把信息报送工作做得更好,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联系。
参加会议的各单位负责人均表示,规范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很有必要,今后将按照市金融办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在讨论中,周建军主任在回答与会人员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信息简报报送给上级机构的某些处室和处长,不在上述要求限制的范围;对市金融办,信息简报只报送给办领导和对口联系处室,不报送给其他人员和部门;信息简报的编印、报送可以不定期,由各单位根据当时的信息量大小确定;信息简报可以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电子版可以报送到指定邮箱,还可以考虑建立qq群交流报送;《广州金融》简报采纳各单位简报上的信息都会注明出处,每期《广州金融》也要发给参会的各单位。
会议明确,各单位要设立信息联络员,与市金融办政策法规处建立信息联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