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协会
资讯动态
品牌活动
研究培训
政策规划
行业自律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动态 > 协会动态

市金融办和金协组织召开岭南金融史编撰工作会议

来源:珠江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3-09-09

2013年82930日,由广州市金融办和广州市金融业协会组织的岭南金融史编撰工作会议在凤凰山庄召开。市金融办陈平副主任、戴小明总支专职副书记、罗永忠副处长,金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许鹏,省社科院财政金融研究所任志宏副所长和陈建研究员,市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胥东明所长,广东金融学院肖茂盛教授和罗向明教授,金交会公司叶军执行董事,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李拥宪副总经理和李殿生工程师,以及本会秘书处部分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岭南金融史编写工作方案》和各篇编写大纲初稿。会议明确:

1)《岭南金融史》采取单卷本通史形式编写(以后根据需要再组织编写出版系列分卷本),总字数约为4050万字。

2)本书按照主要金融领域构建内容体系,按篇、章、节、目展开层次结构。篇目为:货币史;银行史;资本市场史;保险史;其他金融史;对外金融史。每篇一般不超过5章,字数原则上不少于6万字、不超过12万字。

3)各部分在编写完成金融史书稿的同时,选择适合展览的节点,撰写完成相应的金融博物馆展览大纲,内容大约相当于书稿字数的1/10

4)编写范围。空间范围:本书以历史上的广东地区为空间范围。在某一历史时期,广东可能包括香港、澳门和海南等,在行政管辖范围上甚至可能覆盖“两广”或“湖广”,对此,应遵循历史事实,以广东当时实际管辖范围为编史范围;在其他历史时期,则只反映广东与上述非广东所辖地区之间的联系。 时间范围:上限一般追溯至南越王先祖政权建制之时,下限截止于201212月。某一史实的具体上限应遵循“历史最远”原则确定,即:以有据可查的历史最早时间作为史实的起编时间,例如,某些金融事件在南越王先祖政权建立之前即可查找到可靠根据,而某些金融现象近几年才开始出现。

5)关于编写体例,遵循一般历史书籍的编写原则、要求和惯例,并提出了具体的体例要求。

6)关于进度计划,史书书稿和展览大纲的初稿计划于今年10月底完成,明年上半年出版。

7)以课题形式对参与单位下达各篇编写任务,并提供必要的研究编写启动经费,视编写任务完成情况在研究课题结项时再适当给予部分追加或奖励。

8)成立本书编审委员会,由金协负责本书编写出版联系工作。

会议还讨论了金融博物馆投资建设与运营模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