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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次珠江金融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8
2014年10月28日上午,由广州金融业协会和广州仲裁委员会主办、广州金融仲裁院承办的第14次珠江金融论坛在广州珠江宾馆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以“金融法制环境建设”为主题,来自政府机构、裁判机构、金融企业的代表共聚一堂,针对当前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发展与个别金融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从实务角度对金融法制环境建设的方针、路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广州市(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广州金融业协会会员及相关金融机构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200多人出席了此次论坛。本次论坛由广州市金融办聂林坤副主任主持,广州仲裁委员会陈忠谦主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刘跃南局长、广东金融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张长龙主任担任主讲嘉宾。
陈忠谦主任首先做了“从仲裁角度看企业投融资的法律风险”的主题演讲。陈主任从企业投融资的自身法律风险防范出发,结合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典型案件,阐述了企业在借贷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并就上述风险的防范与可控性发表了看法。同时,陈主任从成立背景、治理模式、仲裁规则制定、仲裁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介绍了广州金融仲裁院的发展,金融仲裁灵活、专业、高效的特征符合当前金融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便捷化的发展潮流。陈主任还因应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与会嘉宾一同分享了网络仲裁这种新型仲裁方式并表示广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家一直致力于提供现代法律服务的仲裁机构,必须顺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随后,针对当前广州市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刘跃南局长向与会者介绍了广州中院金融审判庭、执行合议庭等机构在规范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流程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刘局长表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离不开金融机构的依法协助,但现实中仍存在不少金融机构不配合执行的情形,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执行工作不仅要保证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还需要在法院办案效率和外部社会效益上达到理想的平衡。这种平衡的实现有赖于法院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执行联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怠于履行协助义务的责任追究。
张长龙主任则在“金融创新的法律实务”的主题演讲中,通过四个典型金融案例揭示当前金融创新进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无论是小额贷款公司或是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实践中关于金融创新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并不清晰,准确界定非法集资与其他金融活动是非常必要的。张主任认为,必须从严守法律法规、抓住规制要点、不断完善立法、引导利用资源四个方面对金融创新进行法律规制,并结合最高院和省高院的有关文件精神,探讨金融创新的纠纷解决问题。
三位主讲嘉宾的精彩演讲,引起台下热烈的反响,与会人员就金融法制环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与主讲嘉宾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论坛现场还对“金融法制环境建设论坛”征文活动的获奖论文作者进行了表彰,广州市金融办聂林坤副主任向活动承办方广州金融仲裁院颁发了第14次珠江金融论坛——金融法制环境建设论坛纪念杯,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广州金融仲裁院李立之副理事长作为代表上台领取纪念杯。
本次珠江金融论坛的成功举办,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对话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有助于更好地处理金融争议。三位主讲嘉宾对于金融仲裁、执行实务和立法方面的权威解读,既为金融案件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指引,也为构建公平、公正的金融司法环境、完善金融执法体系提供了有效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