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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协通〔2024〕10 号
数据是经济活动的基础资源和生产要素。2022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2023年8月财政部印发《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数据资源的适用范围、会计处理及列报和披露,并要求在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9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明确数据资产价值的评定和估算,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024年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为数据资源编入企业财务报告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工作部署,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助力广州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广州金融业协会将联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数据资源财务报告编制高级研修班,帮助企业建立数据资源的管理组织、程序和制度以及自身数据管理评价能力,更好编制数据资源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具体课程内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4月20日(星期六)
培训时间:4月21日至23日(星期日、星期一、星期二)
返程时间4月24日(星期三)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
二、授课对象
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信息(数据)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中心管理、信息科技管理、财务相关岗位人员、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信贷审批人员、客户经理等。
三、师资力量
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大数据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等参与政策制定相关专家成员。
四、结业及考核
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费用及其他事项
研修班费用为4800 元/人(含注册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请参加培训人员将报名回执于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gfa@gfa.net.cn,联系人详告具体事宜。
六、缴费方式
1.学员收到开课通知后可银行汇款,食宿费现场缴纳。
2.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开户行:建行北京天竺支行(201)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注:汇款后,学员请将汇款单发至报名邮箱,并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附件:1.课程大纲
广州金融业协会
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余始兴;联系电话:020-83341815、13672478048)